申請資格與條件
- 基本要求
- 非自願離職
-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
- 離職前保險年資滿1年
- 需於離職後2年內申請
- 補助類型
- 失業給付:基本月投保薪資60%
-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
-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
- 健保費補助
申請流程
- 第一步:求職登記
-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
- 準備身分證明文件
- 提供離職證明
- 失業認定
- 登記後14天內無法就業
- 完成就業諮詢
- 轉送勞保局審核
補助金額與期限
- 給付標準
- 按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
- 有扶養眷屬可額外加給10-20%
- 一般可領6個月
- 45歲以上或身障者可領9個月
- 注意事項
- 需每月進行失業再認定
- 提供求職紀錄
- 若找到工作需立即通報
善用這些補助資源,不僅能維持基本生活,更能在尋找新工作時獲得必要支援。請把握時效性,及早申請,以確保權益。